各学生班级:
为树立典型、学有榜样,促进我院学风建设,根据《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暂行办法》《海外教育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补充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由班级测评、学院评奖评优审核评定,报学院同意,现对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荣誉情况予以公示。
为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现予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—10月13日,若有异议,请书面或电话向学工办反映。
电话:0519-86330986。
附件:2022-2023学年海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.pdf
海外教育学院
2023年10月11日